Monday, July 23, 2007

人品? 酒品?

幾年前睇過一套講打麻雀的電影,記得華仔有句對白“牌品好,人品自然好”。想了一想,好像不太對,相反如果人品好,牌品好的機會比較大。又或者應該說牌品差的人,人品好極有限。

那麼酒品呢? 人是否真的會醉到一步連自己做乜都唔知? 在我的立場是不可能的,人醉至極會倒下來,這我可接受。但如果還可作出 “選擇性”或者 ”目標性”行為的時候,那個人是還有意識的,只是他/她放縱自己作出不負責任的行為! 這些行為我叫作 ”借醉行凶”,極不要得的行為是也。同時亦反映出他/她本身意圖不軌,人品低劣。

可能有人覺得我反應過激,但我今次真係怒火中燒,亦對某些人失望透頂。古語亦有云 “一隻手掌係拍唔响既”,感謝好友S小姐的明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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